非营利组织(第三部门)的使命是什么?在中国,大多数非营利组织(包括大量的草根组织)把自己的使命定位在政府工作的拾遗补漏上,如捐资助学,救助弱势群体等,这些本应由政府的教育部门和行政部门等来完成的工作,因为管理的不完善而交给了非营利组织来承担。而从事这些工作的非营利组织也乐此不疲,以此为荣。
然而这却是一个让人担忧的现象。因为这样无法避免非营利组织客观上成为政府附属的命运,组织无法制订比较长期的稳定战略,组织发展受政策影响过大,组织就不可能获得真正的独立地位,第三部门的称谓也就成了一句空谈。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第一次看到这个图,是在《21世纪非营利组织管理》的扉页,当时很震惊,然后就觉得非常好。因为:
1、它把第三部门摆在了一个真正独立的地位
2、它为第三部门提出了一个足够高标准的使命
今天拉姆询问我对多背一公斤的未来的考虑,让我有机会再次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思考。上网搜了搜,发现一篇介绍彼得·德鲁克对非营利组织管理的观点的文章,写得实在好。
对杜拉克教授而言,知识社会对人们的影响远不仅在经济上。这“是一个更多的人能够获得成功的社会。但这也是一个,从定义角度来讲,更多的人可能会失败,或者至少屈居第二的社会。”“从人们居住的地点、从人们所做的事情,以及从人们与外界的联系等方面来讲,知识社会的本质就是流动性”。而这种流动性的产生却是以“根基”、“邻居”以及“团体”有机团结的破坏为代价的。“谁能够在这个知识社会里继续承担社会使命”?
一种选择是由政府将承担那些由社区、家庭和邻里支持体系的衰退而遗留下来的社会责任。杜拉克教授认为,“随着政府开始从事社会服务,它已经证明自己几乎完全无法胜任……”;另一种选择是由大型企业建立社区,成为“承担社会使命的场所”,这种观点也是杜拉克早期所极力主张的。然而使杜拉克失望的是,这“并没有奏效”。事实上,随着相对稳定的时代让位于创造性破坏的时代,杜拉克开始认为,社会责任将由“一个独立的、全新的社会部门来完成”,这个社会部门就是非营利组织,只有“在这儿,才能孕育独立和多元的特质,护卫人类社会的价值,并培养社群领导力和公民精神。”
非营利组织完成社会任务,同时他们也将给数以百万计的知识员工志愿者带来“一个他们能够建立社区的空间”,知识工人将在社会部门机构的志愿工作中找到生活的意义和共同利益。用杜拉克教授的话来说,非营利组织的首要目标在于“改变人类”,“第二个同等重要的目标。他们创造了公民的义务与责任……作为社会机构的志愿者,个人能够再次发挥重要作用”。
然后我便想到了一件事。我们这些跟助学沾边的草根组织,经常会碰到这样的质疑:
1、让儿童受教育本来就是政府的责任。现在政府没做好的事由你们来做,是不是在默认这种情况?
2、失学儿童这么多,你们根本改变不了现实,这样的话你们的工作又有什么意义?
“多背一公斤”做的不是捐资助学的事,所以受这些问题的影响不大。不过易位而居的话,这些质疑从感情上回答还说得过去,要想从逻辑上真正回答恐怕就比较困难了。
因为这些质疑背后的逻辑在很大程度上是对的。
这也让我去思考,到底什么才是我们这些草根组织(甚至还谈不上非营利组织)应该做的事?
上次到外面跑了两个多月,倒是有很大的收获,其中之一就是发现了:
——让孩子受教育是政府的责任,但让孩子有教养却是每个人的责任。
在“受教育”和“有教育”两个问题上我们很容易混淆,正如我们城市的母亲经常混淆“弹钢琴”和“有修养”一样。分清楚这两点能帮助我们看清楚真正的目标,以及评估我们的能力和资源所能成就的事业。
“受教育”和“有教养”是两回事。政府的主要责任是分配资源,保证社会的公平,所以让每个孩子公平地获得受教育的机会是政府的责任,也是政府有能力做好的。但是,让孩子“有教养”就超出了政府的能力之外,因为它需要全社会每个人的行动和参与——即便是政府,也没有足够的资源去实现这样的目标——而在这样的领域,恰恰让非营利组织有机会大展拳脚。
有趣的是,把目标设定为“让孩子有教养”,正是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人类”。
为什么说非营利组织的使命是“改变人类”,原来是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