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广州一家亲,公益社团大联盟”合作计划
合作背景
广州毗邻港澳,是一个充满爱心的城市。在这个大都市里,广州人大力弘扬着“敢为人先、奋发向上、团结友爱、自强不息”的“新广州人精神”,形成籍贯不分东西南北,根源不论关里关外,人人和谐共处,城市健康发展的主旋律,“情义广州”、“爱心广州”的温馨场面也遍布广州的每个角落。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与其他不少民间自发组织的公益团体,一直在奉献着爱心,为共铸爱心之城做着自己力所能及的事。
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在1994年5月4日由共青团广州市委、广州市青年联合会、少先队广州市工作委员会共同创办,是在共青团领导下的,集公众筹款机构和民间基金于一体的社团组织。10多年来,市青基会致力于扶助困难青少年,实施扶孤助学工程,已资助广州市和对口扶贫地区——清新、连南、从化、增城和广西百色地区适龄贫困生143,069人次,发放扶困、扶孤助学金2,931万元,援(改)建希望小学23所,建校款达459.5万元;实施了“手拉手计划”,创建了中国内地第一批为青少年提供专业辅导服务的手拉手越秀青少年辅导中心等五个手拉手中心;成立了“手拉手青少年紧急救助基金”,资助88万元救助患重病学生黄统界、黎洁、小文静等。通过这些卓见成效的工作,市青基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为我市的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局做出了积极贡献。
2005年3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从当年起,免除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的书本费、杂费,并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到2007年,全国农村普遍实行这一政策。温家宝总理的这一庄重承诺,标志着中国免费义务教育推进到了一个全新的历史阶段,这也意味着在农村孩子受到公平教育保障的同时,可以预见,基金会的工作也必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随着国家义务教育支付制度的转移,市青基会逐渐进行工作转型阶段:一是助学工作重点慢慢由针对贫困地区青少年转向城市(镇)贫困家庭和近年来备受社会各界瞩目的进城务工青年子女身上。二是积极筹备推行“羊城青少年公益”计划,同时设立“羊城青少年公益金”专款,专项用于青少年助学、创业、文化、健康、环保、志愿服务共六方面活动,并采取资助青少年项目开展的形式支持我市民间青少年公益事业的发展。
另外,据不完全统计,广州目前有个数十民间公益社团,如狮子会、心桥助学、灯塔计划、乐助会、苗圃行动等等(有独立办公场地,有专业联系网站,成熟运作),高校公益社团数百个。民间公益社团主要以网络平台为抓手,通过互联虚拟空间(互联网)或在小范围(如楼盘社区)自发性组织市民积极参与对贫困地区的教育、文化、卫生、福利、环保等方面的发展和建设。民间公益团体工作作为社会公益事业有益的补充,按照其运作模式和发展前景来看,目前普遍面临如下问题:
一是活动经费问题难以解决。民间公益社团为保持其公益性和纯洁性,一般不接受捐款,也不能自行开展筹款活动。因此,它们通常采取牵线搭桥的方式,促成资助双方达成目的。不过由于一线的调查全部由这些团体自行组织开展,运作成本也基本由志愿者自愿探分维持。另外对于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也得不到有效解决。
二是申请注册不顺利。民政部门对社团登记有严格的条件和限制,中小型的民间公益社团往往达不到这些要求而不能注册。因此,中小型民间社团只能长期采取“地下”操作,充当无名英雄的角色。
合作目的
以市青基会直属民间公益志愿服务队——蓝海豚服务队为发起者和联系人,为加强广州市各民间公益(含高校公益团体)团体间的交流与合作,以项目运作的形式凝聚活跃在广州地区的公益团体,形成合力,引导它们向着正规注册社团方向进行健康、良性的发展。
动员更多民间公益社团共同为广州市青少年公益事业努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助学、扶贫、支教等各方面工作,真正形成各界关注公益、支持公益、参与公益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开展“广州一家亲,公益社团大联盟”合作计划,达到资源共享、合作发展、健康生存的目的。
合作手段
通过对项目进行“招标”和“投标”两种形式,对民间公益团体进行“优胜劣汰”的分流,最终规范广州地区的助学团体运作。
项目“招标”——从2008年起的每年年初,市青基会组织由专家组成的项目评审小组,公开向全市各民间公益社团征集公益活动方案。活动方案必须是紧扣“羊城青少年公益金”计划资助的“六个方面”原则。方案经评审小组审议通过后,从“羊城青少年公益金”计划中划拨专项资助经费,交由申请项目社团自主开展。
项目“投标”——由市青基会对外公布已有的条件成熟的“六方面”活动项目,提供执行该项目所需要的硬件或资金支持,接受民间公益社团自愿参与该项目的申请执行。
项目监督
一、所有“招标”或“投标”项目方案,均需经过“羊城青少年公益金”计划项目评审小组审议。
二、项目方案均在公众媒体刊登公示。
三、项目负责社团和执行情况等在公众媒体发布,并公布监督热线电话,接受各界市民监督。
四、基金会负责对项目进行全面监督和调控。
首个合作项目
一、项目名称
援建“手拉手”图书室
二、援建目标
在全国重点扶贫地区,援建1000所中、小学图书室(含农民工子弟学校)。
三、援建地域
1、广州从化、增城正果;梅州市五华县、平远县、梅江县、兴宁县、大埔县、丰顺县;广西苹果县、百色县、田林县、落叶县、田阳县、西林县共14个点。
2、其他民间公益社团所选报的援建地点。
四、援建挂牌单位
广州市蓝海豚服务队
广州市建机施有限公司
XXXX民间团体
五、援建数额分配
1、广州从化、增城正果;梅州市五华县、平远县、梅江县、兴宁县、大埔县、丰顺县;广西苹果县、百色县、田林县、落叶县、田阳县、西林县,每个地区援建40—50所中、小学图书室。
2、其他民间社团以单个社团名义援建不超过20所。
六、开展时间
2007年5月——2008年1月。
七、民间社团援建图书室“投标”要求
1、援建地点可选择给出的14个侯选地点或由社团自行申报。
2、由社团申报的援建地点,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要有走访当地待援建学校的调查报告(文字材料和照片资料)。
(2)要有当地教育部分书面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书籍配发数量:按学校学生人均3本,最多不超过800本/校区。
4、要建立回访制度:
(1)“手拉手”图书室挂牌照片1张。
(2)书籍上书架照片1张。
(3)上交学校接收书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本次项目暂只提供书籍、文具和图书室门牌,不另外提供其他运作费用。
6、申报社团与蓝海豚服务队直接联系,并必须附上负责人姓名和公开监督电话。
八、开展步骤
1、邀请市民政局社团登记处、市青联秘书处人员和广州地区民间公益社团负责人(代表),召开“广州一家亲,公益社团大联盟”合作计划肯谈会。了解各社团状况,征求社团参与项目的可行性。
2、邀请参与该项目的各社团人员,开展援建1000所图书室的资料收集、整理和建设工作。
3、开展“旧书义卖为慈善”活动。全市集中若干个义卖点,组织各社团志愿者把不适合小学生读的课外书籍通过2元义卖的形式,转换成为现金,用于图书室硬件的购置。
4、活动开展顺利后,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和政府职能部门代表,与公益社团代表一起举行座谈会,探讨民间非注册社团正式注册的可行性和发展方向。